滕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滕征公告〔2025〕4號
2025年4月29日,滕州市2025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于滕州市2025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D〔2025〕8號)批準征收土地2.0875公頃(本公告附件)。
二、土地范圍
地塊1范圍:位于龍泉路以東、紅荷大道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北辛街道王任居委會。
地塊2范圍:位于龍泉路以東、紅荷大道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北辛街道小崗居委會。
地塊3范圍:位于荊河東路以北、呈祥大道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沙河街道東史村委會。
三、工作安排
?。ㄒ唬┵M用撥付。本機關在土地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 組織財政部門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足額撥付至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戶,將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搬遷和臨時安置費用足額撥付至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個人賬戶,將社會保障費用足額撥付至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組織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指導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組織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ǘ┎粍赢a登記。土地征收范圍內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 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相關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或者注銷登記;逾期不申請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據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和本公告直接辦理不動產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三)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用和社會保障費用足額撥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應當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時間騰退交出土地。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對 山東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準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發布期滿10個工作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50 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除法定情形外,復議期間不影響征收土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632-5813176,聯系地址:學院中路2516號。
附件:滕州市2025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批準文件202505061722341207598364.pdf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