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設質量監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依法開工建設,全面加強建設質量管理,加大建設質量監管力度。
住建部要求,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必須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各地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取得規劃、施工許可后方可進行施工。
同時,各地要堅持以需定建,摸清底數需求,科學確定年度計劃、發展規劃,做好項目謀劃儲備,實現“人、房、地、錢”要素聯動。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醫療、入學、出行等需要,嚴格項目選址審查,加強小區和戶型設計,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此外,各地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科學確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項目建設周期,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不得簡化工序、降低質量標準。
在要求嚴格依法開工建設的同時,住建部此次還圍繞全面加強建設質量管理和加大建設質量監管力度等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